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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抽检

关于报送2017年江苏省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9-28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51号

关于报送2017年江苏省抽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有关规定,省教育评估院于9月26日在南京通过现场电子摇号方式确定了2017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名单,依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2017年全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17〕1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报送被抽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单及要求
(一)报送名单
学术学位
序号
姓名
一级学科
代码
一级学科名称
二级学科
代码
二级学科名称
研究生
编号
所在学院
1
汤明
0813
建筑学
 
 
12001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
黄良伟
0833
城乡规划学
 
 
12002
3
金艳青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1200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徐克勤
0814
土木工程
081402
结构工程
12004
土木工程
学院
5
王琪
0814
土木工程
081406
桥梁与隧道工程
12005
6
苏朗
0803
光学工程
 
 
12006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7
张甜甜
0603
世界史
 
 
12007
人文学院
8
李香
0603
世界史
 
 
12008
9
李贤
0701
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2009
数理学院
10
施玉飞
0701
数学
070104
应用数学
12010
 
专业学位
序号
姓名
专业学位类别
代码
专业学位类别
名称
专业领域
研究生
编号
所在学院
备注
1
徐翔
0852
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0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
张磊
0852
工程
环境工程
14002
在职
3
魏鑫
0852
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003
土木工程学院
 
4
吴沁林
0852
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004
 
5
朱杰峰
0852
工程
建筑与土木工程
14005
在职
6
薛凯
0852
工程
环境工程
14006
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
(二)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论文正文、参考文献等学位论文规范必须的内容。原创性声明、致谢、后记、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等与论文评议无关的内容不予列入。
(三)论文评议采取“盲审”办法,封面和论文内容均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统一用*字符号代替隐去的文字。
(四)论文须按江苏省抽检论文封面(分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统一格式制作封面(见附件1),封面打印颜色统一为白色,填写说明如下:
1、“培养单位编号”不用填写;
2、“申请学位类别”填写“学术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
3、“一级学科代码和名称”、“二级学科代码和名称”、“专业类别代码和名称”、“专业领域”以及“研究生编号”等信息请参照报送名单表格相关内容填报。
4、研究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果论文涉及跨学科的情况,请务必填写论文的研究方向,以便于论文送审。
(五)论文报送的材料及时间要求
1、论文纸质稿一式三份,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电子稿(PDF格式)一份,纸质稿与电子稿必须一致;
2、按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填报《抽检论文报送清单》(见附件2)纸质稿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稿一份;
3、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统一制作被抽检论文材料,于10月12日(星期四)前交研究生部学位科。
三、送检论文审核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研究生部将对报送的送检论文等材料进行审核:
(一)核对报送的学位论文与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是否一致;
(二)落实学位论文盲审需要,按统一要求核查所有送检论文是否进行有关文字的技术处理;
(三)对所有送检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行为审查。
审核通过后,汇总材料报省教育评估院。
 
附件:
 
研究生部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