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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程

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和“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5-09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25号

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和“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17]4号)和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7年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
(1)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
(4)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5)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2、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
(1)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
(3)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二、申报对象与条件
1、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2016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2)学术学位研究生可申报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申报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2、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可申报。省级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2)正在主持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可申报。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
(1)各学院及研究生教育工作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2)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4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的学院均可申报,同一学科本年度不能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5、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的学院均可申报,同一学科本年度不能同时申报主办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1)工作站获批设立已满3年,且近3年进站培养半年以上的研究生总人数达8人(含)以上。
(2)具有高水平的联合指导队伍,具备完善的规章制度、生活保障支撑等。
(3)工作站能充分利用高校和合作单位双方的优质资源联合培养研究生,形成紧密和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合作单位及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多方共赢。合作研究取得重要成果,高校研究生团队在推动工作站所在单位(企业)员工培训、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工作站培养出的研究生在就业竞争力和职业胜任力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均可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
8、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1)课程已连续开设2年以上,并有一定建设基础,研究生对该课程的教学满意度较高,修读的研究生要达到一定的规模。
(2)课程建设负责人应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科研水平和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任课教师。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说明与管理办法(2017版)》、《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创新工程各类申报表格》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申报人员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开创新工程/创新计划项目申请),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表》,然后由导师进入系统录入推荐意见并审核,申报者打印该表并签名,再由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学院审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录入。申报人员同时提出书面申报材料,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
上述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
2、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申报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请书》,并在申请书中注明是否同时申报省级项目。提交材料为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奖
申报学院或申报个人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同时附成果报告、成果应用、效果证明及推荐材料和其他相关材料。
4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申报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5、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申报学院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6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
设站单位填写《江苏省优秀研究生工作站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7、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
申请单位填写《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或《江苏省人文社科研究生工作站认定申请表》、《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提纲)》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
8、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材料。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各项目的申报工作,于5月22日前由学院汇总上述材料统一交研究生部。
五、项目评审与管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申报;
2、所在学院初审
3、研究生部受理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拟立项、推荐项目名单;
5、拟立项、推荐项目名单公示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校立项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拟省立项、推荐项目按省级申报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审核或评审后发文公布。
6、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学校按相关规定核拨课题立项经费;省、校立项的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承担人发表的论文等成果,须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批准号,具体见相关规定要求。
7、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和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学校组织验收,其中省项目接受教育厅的随机督查。
 
 
 
研究生部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