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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程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7-05-23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研究生部
苏科研通字 [2017] 30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等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16年度立项的省、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名单见附件)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省、校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填报《苏州科技大学省/校研究生(学术学位)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或《苏州科技大学省/校研究生(专业学位)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注:中期检查表由项目负责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并打印(打开创新工程/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再由导师、学院审核签字。各项审核结果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录入。
二、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与改革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依照项目实施进度填报《苏州科技大学省/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同时为省级和校级项目的按省级项目填报)。
三、校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总结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依照项目实施进度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69日前交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