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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

关于2015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1-04 00:00:00  浏览:

 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15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开题条件

1、全日制研究生须通过中期考核。

2、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个人培养计划中除必修环节外的全部学分。

二、论文选题

1、学术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学术理论意义,应反映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并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论文形式

1、学术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有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工程技术和跨学科研究五种。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形式主要有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应用研究和工程/项目管理四种。

四、组织与管理

学位论文开题的组织与管理按照《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审定小组成员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校外相应行业专家。

五、开题报告及网上录入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符合《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研究生还须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论文开题信息的网上录入,各相关学院对研究生的开题情况进行审核,并录入相关信息,操作程序如下:

QQ图片20151104154749.jpg 

 

六、其他

提前毕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题。

七、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定于201511月进行,请各学院于1127日前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和《学位论文开题汇总表》报研究生部学位科备案,并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联系电话:69379092,联系人:于立刚。

 

         附件:《关于试行工程硕士不同形式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的通知》(教指委[2011]11号)

 

 

研究生部

201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