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5届全体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原则及办法
评选工作参照《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见附件1)有关要求执行。
三、申报名额上限
依据《评选办法》,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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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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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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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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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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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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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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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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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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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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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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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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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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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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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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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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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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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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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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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生物与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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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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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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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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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选时间安排
1、2015年6月17前各学院完成初审,并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注:学习成绩单及科研成果复印件等须经学院盖章确认)报送研究生部,逾期不补。
2、2015年6月19日前研究生部终审确定获得者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部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