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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

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8-08-17 00:00:00  浏览:

 苏州科技大学 学科建设办公室

苏科学科通字 [2018] 15


 

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字﹝201836号)精神,今年我省统筹增列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为做好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审核工作,鼓励和支持申报江苏省亟需、空白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严控新增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或学生就业困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现状及发展目标,按照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请范围

各学院可申请硕士学位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申请新增的学位授权点须符合《2017 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及《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各项要求。

三、申请名额

2018年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审核工作原则上鼓励并优先支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增列,我校限申请1学位授权点。

四、评议程序及方式

1.学院申报

823日前,各学院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组织申报学科填报《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等相关申请材料,同时提交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务必按照申请基本条件逐条对应。

2.条件审查

824日,学科办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基本条件审查。

3.专家评议

827日前,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申请资格的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

830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评议。

5.校长办公会审议

94日前,校长办公会根据专家意见对拟新增学位授权点进行审议。

6.公示

将评议结果公示,并对异议进行处理。

7.材料上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97日前向江苏省学位委员会提交申请新增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相关材料。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2. 《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和《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截至2017 12 31 日,近五年的统计时间为 2013 1 1 日至 2017 12 31 日。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项、教学成果等)均指署名第一单位获得的成果。

六、材料报送

1.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报送材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和佐证材料;

2.申请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报送材料:《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和佐证材料。

相关文件和表格请见附件中的相关材料。请于823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学科办,纸质稿一式2份,同时将相关电子文件发到学科办邮箱:xkb@mail.usts.edu.cn

联系人:金星,电话:69379082,学科办5106室。

 

附件:相关材料

 

学科办    

2018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