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对2021年度立项的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度立项的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见附件1)。
注意:毕业年级项目负责人所负责的项目直接参加项目结题工作,项目中期检查环节省略。
二、考核要求
项目负责人认真总结项目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填报《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或《苏州科技大学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由导师、所在学院审核,填写意见。研究生院审核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三、材料报送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由学院汇总后于5月18日前交研究生院。
附件: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名单及中期检查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