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法》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 2020年立项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2021年立项的部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研究生);
2. 2019年及以前应结题但尚未结题的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项目结题材料及要求
1. 省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其中,结题意见至少一份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校外专家填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后,并装订成册。
(3)学院汇总省级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并填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2. 校级项目
(1)项目负责人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
(2)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后,并装订成册。
(3)学院审核校级项目结题申请材料,明确结题意见,并填报《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3. 项目成果要求
省、校创新计划项目成果要求按立项时《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
三、结题评审程序
(1)研究生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组织专家评议;
(3)通过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准予结题。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5月18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并将省、校创新计划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邮箱。
附件:
2022年度省、校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结题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