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方法》和《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 2021年立项未结题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2022年立项的部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仅限项目负责人为毕业年级研究生);
2. 2018年(含2018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但尚未结题的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项目结题材料及要求
1. 项目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其中,结题意见至少一份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专业校外专家填写。
(2)项目负责人撰写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项目成果材料(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获奖证书、专利等)附后,并装订成册。
(3)学院汇总项目结题申请材料,并提交初审意见。填报《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立项项目结题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2. 项目成果要求
江苏省创新计划项目成果要求按《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苏科大研字〔2022〕4号)执行。
三、结题评审程序
(1)研究生院对项目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学校组织专家评议;
(3)通过的项目由学校发文准予结题。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相关学院于5月19日前将结题材料纸质版汇总后报研究生院,结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邮箱。
附件:2023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结题申请材料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