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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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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4-12 08:23:45  浏览: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按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工作安排,现开展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2021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组织要求

各相关学院应按照领域(方向)根据专业实践的具体情况组建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专题报告会的形式,由研究生本人汇报实践工作情况,考核组提问、研究生答辩。考核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实践单位反馈意见和书面总结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三)考核工作流程

1. 研究生登陆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培养环节内填报专业实践考核相关内容;

2. 导师登陆系统,在培养环节内审核学生专业实践总结;

3. 研究生登陆系统,打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并附实践教学相关成果交所在学院接受考核;

4. 研究生秘书登陆系统,根据考核结果录入考核成绩并进行系统审核。

(四)时间要求

本次考核工作应在512日前完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表》学院留存;学院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汇总表》(系统打印)于512日前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备案。



研究生院

20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