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 号)要求,高校应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学院和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
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签署工作。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正反打印),于10月20日前组织2023级研究生完成承诺书签署,并由学院做好存档工作。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