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评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审评阅条件
1. 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者;
2.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确认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同意送审评阅;
3. 依据《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四条、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经学院审核,符合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资格者。
二、送审论文要求
本次送审由研究生院和学生所在学院分别同步组织盲审评阅。研究生院组织送审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线上评阅方式,具体报送要求如下:
1. 盲审论文报送。各相关学院务必于11月8日前报送2023年下半年盲审论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苏州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信息表(以下简称“评阅信息表”)(附件5),电子Excel文档;
(2)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电子PDF文档,封面及格式同盲审论文格式,见附件2,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中横线“-”不要省略,注意全角半角),应包含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学校送审论文封面盲审编号请填写学号(学院盲审论文封面编号应与系统生成评阅书编号一致)。
(3)盲审论文原文。送审论文原文电子稿PDF格式,内容须与检测论文一致,统一以“10332_学号_LW.pdf”命名(此处特殊字符均为下划线);
(4)盲审论文摘要。论文详细摘要为txt格式,与送审论文摘要内容一致,以“10332_学号_ZY.txt”命名(此处特殊字符均为下划线);
2.学位论文“全文文字复制比”检测。研究生院使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报送的检测论文进行“全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并反馈检测结果。
3.检测结果认定。导师根据《苏州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的处理办法》,依照权限对学位论文检测结果做相应认定和处理。各相关学院于11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结果认定处理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三、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务必于11月1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评阅信息表》和查重送审论文电子版发送至:pyk@mail.usts.edu.cn。
附件:论文评阅附件材料
1. 论文评阅相关工作程序;
2. 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封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3.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论文格式
4. 专业代码表
5.苏州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信息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