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开学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学期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
学校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有序启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复查、复试分数线公布等各项工作。报考我校2024级研究生的考生应密切关注“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b.usts.edu.cn/zsgz.htm)发布的招生公告。
二、研究生教学工作
1.研究生注册
(1)在籍研究生应于2月25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各学院待研究生返校后再组织进行研究生证注册。
(2)各学院通知本学期需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退学、延长学习等)的研究生,须在2月25日前向学校提出相关申请。逾期未办理复学、延长学习手续的,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按自动退学程序处理。
2.研究生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研究生须于2月25日前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依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并保存提交。届时选课系统将关闭,未按时选课造成学生成绩及学分不能记录的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本学期公共课已进行人工排课,请各学院提醒研究生做好专业课的选课工作。
注意:本学期有重修任务的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处提交重修申请,并按时参加重修课程教学。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个人培养计划的,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变更”,填写变更申请,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变更。
3.研究生课程教学
(一)上课时间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从2月26日(第一周周一)起开始上课;
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从3月2日(第一周周六)起开始上课。
(二)教学准备
研究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各研究生需提前完成选课,了解课程安排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根据课程安排按时上课。
任课教师:各专业(含公共课和公共选修课)的课程表已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公布。任课教师上课前登录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对学生选课和课程授课时间、地点等情况,须依据教学任务书的课程安排按时授课。如有特殊原因须进行调课,至少提前二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相关调课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临时调课,并由任课老师通知到研究生。
各学院: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开课的课程、时间、地点、人员(包括教师、研究生)进行确认,并将本学期课程安排再次通知任课教师和相关研究生。各学院须通知每位师生严格按照课程表和教学日历开展研究生教学工作,确保全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课、变更授课老师或授课时间和地点等。
(三)教学检查
请各学院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加强对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和研究生学风建设的监督,分管领导要深入课堂了解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以及研究生到课情况并进行随堂听课,做好相关记录。教学秩序检查以学院自查为主,对开学第一周教师到岗、学生报到、上课出勤、教学设施和设备运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须及时解决。
学校将组织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成员参加的检查组,对各校区的期初教学秩序进行检查。
4. 研究生实践教学
各相关学院应根据专业实践教学工作总体要求,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个人专业实践计划,切实开展专业实践工作。
5.研究生补考
研究生如有上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者需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需进行重修。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重缓补考申请”→填写补考相关信息。
公共课课程补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课课程补考工作由开课学院在开学两周之内(3月10日前)完成,各相关学院须在补考前将工作安排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请各相关研究生密切关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等相关通知,了解考试方式、注意事项等,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6. 研究生课程成绩报告单
各相关学院完成缓考、补考工作后,请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将成绩进行网上录入并打印,要求教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于3月13日前将成绩报告单汇总后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
研究生导师应及时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情况,做好论文指导工作;研究生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沟通,确保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
预答辩:2024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应于3月上中旬进行,各学院请于3月26日前将预答辩情况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盲审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的毕业论文电子稿暂定于4月16日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答辩: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