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
考试科目:《基础英语(一)》、《基础日语(一)》
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13:30-15:30
二、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在第十七周结课后即可安排,且在第十九周(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任课教师须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请各学院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表》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行政楼5208)备案。
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试卷、课程进度表、课程小结表、和成绩单(签字、盖章)汇总,公共课程相关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管理科(行政楼5208)存档,专业课程相关材料留学院存档。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基础外语)监考安排
研究生院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