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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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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12-13 11:04:34  浏览:

各学院

为加强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提升学位点建设水平,满足我校学科发展的需要,现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硕士生导师的遴选。

(二)硕士生导师的认定。

二、工作依据

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工作根据《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的规定组织进行。

三、硕士生导师遴选与认定

(一)硕士生导师遴选

申请任职资格的本校和兼职人员,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遴选和认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硕导申请表内所列学术与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二)硕士生导师认定

申请任职资格认定的本校和兼职人员(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第五条),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附件4,以下简称认定表)和汇总表(附件3),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向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已具有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者,拟申请新增的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艺术学等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无需填写申请表或“认定表”,仅需填写“汇总表”(附件3);已具有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者,拟申请新增的交通运输旅游管理应用统计生物与医药等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也仅需填写“汇总表”(附件3)。

四、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在申报学科牵头学院规定的时间前,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申报学科专业所属学院。

(二)学科推荐

学院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照《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对符合条件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对获赞成票超过全体委员人数2/3者即获得学科推荐。

(三)研究生院复审

研究生院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学科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发文。

五、工作要求

1. 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相关信息详见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5)。

2. 每位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或认定表及相关材料至学科所在学院,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决定推荐后交研究生院。

3. 相关学院共有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工作,一般由学科牵头学院组织进行。在相关学院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非牵头学院组织推荐,但应执行同一遴选条件;并由牵头学院在申请表认定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栏内加签。

4. 各学院请于20241223前将申请表认定表汇总表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稿发送至pyk@usts.edu.cn;联系人:李老师、段老师;联系电话:69379080


附件:

1. 《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2. 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

3. 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认定基本情况汇总表

4. 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认定表

5. 苏州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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