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5级研究生新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相关规定,为确保全体研究生新生顺利完成入学衔接,精准对接培养要求,现将2025级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新生报到与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研究生与导师互选
1.研究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应公开公正、科学合理展开。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采用双向选择方式进行,并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统筹确定。
2.导师应具备2025年招收相应学科研究生的资格,具体名单见《关于公布2025年具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公布2025年具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的通知》(附件2)。
3.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每届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限1人,最多不超过2人。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4人,其中已在其他学科或专业类别有稳定的交叉研究方向且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可在其他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但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首次招生的导师、兼职导师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讲师职称的导师每年招生人数最多不超过1人,原则上作为副导师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4.研究生管理系统设有“师生互选”模块,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互选”说明及流程见附件3。
各学院填写《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与导师互选汇总表》,并于9月18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与选课
博士、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依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和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须经导师、所在学院审核。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网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方可进行本学期选课工作。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未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与选课等工作的学生,造成课程成绩无法录入等结果,后果自行负责。
注: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践(课程编号:10332021)、学术活动(课程编号:10332012)和实践活动(课程编号:10332013)无需制定,系统会自动匹配。
(一)2025级研究生网上注册步骤
(1)登陆校园网首页(www.usts.edu.cn)→“组织机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右下角“研究生系统(学生)”→“输入学号(学号可通过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获得)和密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上面出生日期,如19991224)→点击“个人管理”下的“学期报到注册”→点击右上角的“提交注册”→显示注册成功,确定即完成。
(2)点击“个人管理”下的“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信息维护界面,维护个人信息,点击保存→“学生入学登记”→维护好个人信息后,方可进行下述操作内容。
(3)学院审核学生注册情况。学院管理端登陆进入“研究生系统”→进入“学生注册管理”→网上注册审核→完成学生注册审核工作。
(二)2025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步骤
(1)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点击“培养管理”下的“培养方案查看”,了解本专业培养方案→“培养计划提交”→根据培养方案,与导师协商后,选择相应课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保存并提交。
(2)研究生导师、学院管理端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审核研究生提交的个人培养计划并保存。
(3)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系统打印《苏州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经导师、所在学院签字并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备案。
(三)2025级研究生网上选课步骤
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生)”→点击“培养管理”下的“学生网上选课”→依据培养计划选择本学期课程,保存并提交,即完成。公共课已完成排课,研究生可通过“选课结果查询”查看本学期的选课情况。
注:选课时,务必仔细核对所选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开学学期等信息是否与培养方案上一致,避免错选而影响后续课程成绩。
(四)2025级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
2025级研究生须在9月17日前完成导师互选、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网上选课等工作。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9月11日(第一周周四)正式开始上课。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9月18日(第二周周四)正式开始上课。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9月20日(第二周周六)正式开始上课。
三、2025级研究生教学相关要求
2025级研究生请提前熟悉校园环境,了解课程教学安排,熟悉上课时间、地点等信息;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对开课的课程、时间、地点、人员(包括教师、研究生)进行确认,并将本学期课程安排通知任课教师和研究生。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要确保新生第一堂课的顺利进行。如有教学冲突等特殊原因须进行调课,请在开课前三天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相关调课手续。
四、研究生入学教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是帮助新生完成阶段角色转变、明确学术目标、融入校园科研生态的关键环节,各学院须从学术规范、培养体系、学院特色培训、导师组见面会等内容开展新生入学教育。
(一)入学教育时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9月8日-9月10日。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月15日-9月17日。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学院根据活动安排,灵活开展入学教育。
(二)入学教育内容
(1)学术规范与科学伦理教育
各学院详细解读《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明确“抄袭剽窃、篡改数据、一稿多投、代写代发、伪造成果”等行为的具体表现,并结合高校真实案例,进行安全警示案例宣讲等;开展学术写作规范相关培训工作。
(2)培养方案与管理文件解读
培养方案解读:各学院安排专人解读专业培养方案,重点解读学制、课程体系、实践环节、学位论文涉及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预答辩、正式答辩的时间节点、流程与通过标准、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等核心内容。
管理文件解读:各学院重点围绕《研究生手册》解读,对学籍与培养类、学位授予类、学术规范类、科研与安全类等相关制度文件进行解读。
(3)学院特色培训
各学院结合“学科特点”与“学院管理细则”,开展针对性解读,如理工科的“实验室安全实操培训”、文科的“调研方法工作坊”等,可通过小班研讨、实地参观、经验分享会等多种形式开展。
(4)导师见面会
各学院导师或导师组组织新生与导师、同门师兄师姐开展组内见面交流,结合研究生个人兴趣和特点,帮助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目标。
各学院应切实开展研究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更快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生活,为后续的学术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五、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
2.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管理科,电话0512-69379080。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