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原有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调整为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与运输8个专业学位类别。2019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工作。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5号),批准我校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对应调整为“土木水利”、“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同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8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9〕8号),我校利用江苏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统筹名额,获批了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截止目前,我校共拥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